九部门明确养老金融发展“规划图”—— 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支持不同人群养老金融需求、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健全金融保障体系、夯实金融服务基础、构建长效机制等五方面提出16项重点举措,明确养老金融发展“规划图”,推动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
明确两个阶段性发展目标
养老金融是综合运用信贷、保险、债券、股权、理财等金融工具,满足社会成员的多样化养老需求,服务银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金融活动总和,包括养老金管理、银发经济融资与风险管理、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及老年群体金融权益保障等。
《意见》明确,到2028年,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养老金融产品和业态逐步丰富,养老金融意识普遍形成,养老金融供给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进。到2035年,各类养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显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养老资金投资管理更加成熟稳健,基本实现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养老金融,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之一。“《意见》首次明确界定养老金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2028年和2035年养老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对于金融机构更好发展养老金融、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说。
发展养老金融是促进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良性循环的关键着力点。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助力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供多样化养老金融服务
不同阶段、不同人群的养老金融需求各不相同,需要精准匹配金融产品和服务。《意见》指出,要聚焦不同老龄群体提供多样化养老金融服务,支持备老群体做好养老资金储备和财富规划,针对农村养老需求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具体看,《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不同阶段、不同特征老龄群体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对于可完全自理老年群体,加大康养、文化、旅游、体育、娱乐等方面的金融供给力度,创新老年旅游保险、意外健康保险等适应老年活动需求的保险产品,支持更好社会参与。
对于半自理老年群体,加强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支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优化养老金融业务办理程序,支持更便捷生活。
此外,《意见》提出,要针对中青年群体理财习惯、消费观念和收入水平,面向预防性、长期性养老需求,研发吸引力强、兼具稳健性和收益性的养老金融产品;加强特定养老储蓄、商业保险年金、养老理财、养老目标基金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创新,满足不同风险偏好人群的个性化养老需求。
娄飞鹏认为,《意见》在具体政策设计中,对于年轻人群体积累养老资产和财富规划,老年人群体的各类金融服务需求以及不同年龄段、不同特征类型群体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进行细化分类,特别关注向农村地区倾斜金融资源以加快补齐农村养老金融服务短板等,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构建养老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作为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个人养老金制度已于15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根据《意见》,中国将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一、二、三支柱,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加强养老金融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消费权益保护,加大对涉老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
银发经济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拓宽。《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分析养老服务发展趋势和银发经济经营业态,创新融资服务模式,加大对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智能助老设备设计研发等信贷支持。
对此,娄飞鹏表示,《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特色分(支)行等养老金融专营机构,将推动银行加大对养老金融领域的资源投入,提高养老金融服务专业性和服务质量。
《意见》还提出,要研究创设养老专项金融债券、养老主题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养老相关领域。鼓励各类资金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科学配置银发经济领域相关股权、股票、债券、指数基金等多种形式资产,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银发经济融资支持与综合化服务力度。
如何完善制度保障、构建养老金融发展长效机制?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将建立养老金融工作落实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强化货币政策、保险监管、融资配套、税收优惠等方面政策支持,强化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