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县均可跨省结算医疗费用
国家医保局日前表示,2022年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
国家医保局介绍,2022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了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结算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2022年1至12月,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3812.35万人次,基金支付809.19亿元。同时,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运行稳定。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6.27万家。2022年1至12月,我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68.79万人次,比2021年增加128.20万人次;基金支付762.33亿元,比2021年增加137.70亿元。
2021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启动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至少选择一个统筹地区(即区、县参保地),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目前,包括北京、天津等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395个统筹地区。国家医保局表示,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到2022年底已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
此外,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22年12月底,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8.87万家,定点零售药店22.62万家。2022年1至12月,我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243.56万人次,比2021年增长169.6%;基金支付46.85亿元,比2021年增长179.1%。(实习记者 柴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