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大城市退休,三点小建议!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口流动性也不断增加,跨地区、跨城市就业的人非常多。因此,在多个城市都缴纳过社保,最后在哪个城市退休、在哪里领钱,成了参保人最关心的问题。
我们在前面的文章→养老金高低与这5个因素相关,你了解多少?中介绍过,退休地社平工资会影响基础养老金,同等条件下,社平工资高的城市,养老金待遇会更好。
但参保人的退休地不是随便确定的,需要根据实际缴费情况而看,今天来解读一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的基本规则,大家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符合哪种领取情况。
先说明一点,如果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目前,全国各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如果跨省流动就业,在不同省市参保缴费,社保转移肯定是要办的,毕竟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缴费年限没法累计在一起计算。但是社保参保记录是终生保留的,在退休前都是可以办理,不用担心社保会白交的问题。
待遇领取地确定规则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可办理正常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待遇领取地是按照“户籍优先,从长从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如下:
简单解读一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参保人的社保关系在户籍地,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
2.参保人的社保关系不在户籍地,如果只有一个城市缴费年限累计缴满了10年,就在缴费满10年的城市办理退休,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
3.参保人的社保关系不在户籍地,如果在多个城市都累计缴满了10年,则在最后一个缴满10年的城市办理退休;
4.参保人的社保关系不在户籍地,如果在各个城市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就需要把社保关系转移回户籍所在地,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这里有一个“年龄节点”需要注意,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劳动者在非户籍地首次缴纳社保的,只能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临时账户缴费年限不参与确定待遇领取地,等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时,需要将社保关系转移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地或者户籍所在地。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保留原则
目前的社保系统并没有实现全国联网,不排除会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发生。
参保人员如果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会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先为其办理转入手续,再按规定办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清理业务,将不能转移合并的个人缴费本息退还给本人。
我们都知道大城市的养老待遇会比小城市的更好,如果你是外地户籍在大城市工作,想退休时也能获得大城市的养老金待遇,政策不变的条件下,请务必做到:
1、在“年龄节点”前选择大城市工作并坚持在该城市缴纳社保10年以上;
2、去其他小城市工作,社保缴费不要再超过10年;
3、退休前,社保关系不在户籍地,这样可以根据政策规定,在你累计缴费满10年的大城市领取养老金了。
当然,社保政策并非一成不变,国家会根据民生情况做出变动调整,密切关注社保政策变化,参保人才能更好地享受国家给予的基本福利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条件
除了养老退休,也建议大家多关注一下参保地的医保退休政策,符合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条件的参保人,退休后不需要再缴纳任何医疗保险费用,就能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虽然现在各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并不相同,要求在15 年~30年不等,但根据政策走向,很有可能会统一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所以职工医保的退休条件更严苛,有条件的话可以早参保、长缴费,提前做好相应的规划与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