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厦门参保人线上复诊即将实现医保即时结算
好消息!厦门参保患者在家通过互联网+医疗线上复诊,即将实现医保即时结算啦!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做好厦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厦门市医疗保障局于12月11日正式出台《厦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对厦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受理范围、基本条件等进行了明确。
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有力保障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线上复诊续方医保报销需求,分流医院部分复诊人群,大大降低线下就诊开药可能引发的交叉感染风险,使老百姓足不出户便可在线复诊、续方、开药、医保结算,安全又便捷。
省时省力又省钱,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吧!
Q1 什么是“互联网+”医疗服务?
A:“互联网+”医疗服务根据使用人员和服务方式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远程医疗,由医疗机构之间使用本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诊断。
第二类为互联网诊疗活动,由医疗机构使用本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直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三类为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
第一类主要发生在医疗机构之间,第二类、第三类可以直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医疗服务。
Q2 什么是“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
A:此次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是指厦门具备“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托实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后,为参保人复诊产生的诊察费、药品费可按规定实现在线医保结算,执行与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在具备“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进行线上复诊时,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线结算符合规定的诊察费、药品费用。
Q3 凡是在互联网医院就诊或进行互联网诊疗活动,所有病都可以享受医保在线支付结算吗?
A:不是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仅限于复诊医疗服务,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医疗安全,医疗机构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
对这些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来说,不用到现场挂号交费、排队就医,就可以享受线上复诊、续方及送药上门等服务,非常便捷。当然,要特别说明的是,药品配送服务费用是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
Q4 医疗机构如何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
A: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具备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本市医疗机构可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实体医疗机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在申请签订医保定点协议的同时,一并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
Q5 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的医疗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A:(一)具备对接国家统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及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疾病病种等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具备与医保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能力,能够按照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标准要求,实现医保移动支付,能够为患者提供电子票据、电子发票或及时邮寄纸质票据。
(三)具备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实名认证能力,确保就诊参保人真实身份就医。
(四)能够完整保留参保人诊疗过程中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购药记录等信息,实现诊疗、处方、配药等信息全程可追溯。
(五)能够核验患者为复诊患者,掌握实体医疗机构明确的诊断、病历资料等必要的就诊信息。
(六)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应能区分常规线下医疗服务业务和“互联网+”医疗服务业务。
(七)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符合行业标准、规范和要求,妥善保管患者信息,保护患者隐私。
Q6 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采用的是线上支付,会不会让医保卡里的钱不安全?
A:不会的。因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具备满足互联网技术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系统、技术人员以及信息安全系统,并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此外,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还须接入本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确保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全程可监控,并按要求实时传输“互联网+”医疗服务全过程相关数据。
Q7 医保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的权益?
A:“互联网+”医疗服务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将线下已有医疗服务通过线上开展、延伸。因此,它不是法外之地,医保部门除了将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外,还将对参保人进行严格监管,如出现欺诈骗保或医保领域其他失信情形的,参保人将可能受到医保部门暂停使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或医保直接结算资格。
再者,定点医疗机构为确保“互联网+”就诊参保人真实身份就医,必须按规定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实名认证。还没领取医保电子凭证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平台、“微信—我的医保”四个渠道抓紧激活领取。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加密算法,展示的动态二维码,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一人一码全国通用。无论去药店买药还是去医院看病,都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手机刷一刷就能轻松完成医保支付。
据了解,目前,厦门已开通10家医院、235家门诊部的扫码就医通道,1236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扫码购药渠道,凭医保电子凭证也可在厦门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所有医保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