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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确保签约居民就诊时 享受“一对一”医患固定服务

2019-04-10 10:14:44金羊网佚名查看次数:714
  广东发文明确要改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金羊网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粤卫信
  家庭医生签约多,服务质量难保障?这样的尴尬在广东有望得到改善。
  9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其中明确,要建立家庭医生预约及分诊,确保签约居民在就诊时享受到对应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护士“一对一”的医患固定服务;此外,家庭医生服务1名签约患者时间不低于8分钟。

  至少七成签约服务费由团队自主分配
  《通知》首先关注了家庭医生薪酬保障。《通知》指出,要完善家庭医生薪酬保障机制。《通知》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质量的考核,按政策收取的签约服务费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原则上至少70%签约服务费由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自主分配,具体考核与分配方案可参考《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和签约服务费绩效分配方案指引》执行。

  《通知》明确,2019年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保结算接口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与医保系统的有效衔接,做好医保结算工作。

  中级满10年符合条件者可认定为副高
  另外,家庭医生职业发展前景有望拓展。《通知》指出,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由各县(市、区)掌握,重点向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符合相关考核要求的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影像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为基层副高级职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具有二级以上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退休全科转岗培训合格人员,不占编制,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单位薪酬待遇。

  确保签约“一对一”的医患固定服务
  不少地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上去了,可服务质量却难以保障,对此,《通知》指出,要改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通知》明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咨询台(可与导诊台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合并设置),咨询台须标识清晰并配备熟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和本地服务包内容的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宣传和咨询。
  其次要建立家庭医生预约诊疗模式。比如,建立家庭医生预约及分诊,确保签约居民在就诊时享受到对应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护士“一对一”的医患固定服务,减少随机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安排家庭医生门诊排班,改变传统坐班方式。原则上按照服务1名签约患者不低于8分钟的标准进行医生排班和预约安排,合理设定预约时段,切实体现签约患者预约就诊、优先就诊的便利性。可根据居民实际就诊情况,通过预约进行分流,增加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并将门诊、电话随访和巡诊结合起来,缩短居民候诊时间。

  鼓励中医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通知》还指出,家庭医生工作室诊疗要建立全科思维模式,采用全科病史采集方式,从体格检查、患者管理、医患沟通、预防保健、人文关怀、病历记录、预约复诊、转诊等各个环节,规范全科诊疗服务,保障服务时间,提高全科诊疗质量,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感。
  此外,要推进家庭医生中医药签约服务。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选派中医类别医师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业务指导,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药师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通知》还要求,推进药师进团队。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药师资格证的药师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配备药师条件的,可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服务转型药师通过现场指导或者远程方式加入团队,重点为具有2种以上慢性病或需要长期用药超过5种以上的签约居民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及家庭小药箱管理等服务。对有需求的签约服务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可以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开具处方。

  二级医院开放至少40%号源给家庭医生
  在转诊方面,《通知》指出,要建立家庭医生与综合医院专科医生的制度性合作,全科与专科合作无缝对接。其中,二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开放不低于40%的门诊号源和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三级医院(不含省部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医院)要为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为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提供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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