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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布!河北7医疗机构成国家级试点

2019-03-24 18:31:34新浪佚名查看次数:477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充分发挥通用航空在医疗救护领域的作用,提升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和能力建设,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我省7医疗机构入选名单↓↓↓

  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医疗机构名单(河北)
  医院
  河北省胸科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张家口市第一医院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医院
  院前医疗机构
  石家庄市急救中心
  张家口市急救中心
  充分发挥通用航空
  在医疗救护领域的作用
  提升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和能力建设
  为这些医疗机构加油点赞

  ↓↓↓
  试点期限
  从印发本方案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试点目标
  试点结束时,试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效的与通用航空运营单位间信息沟通、协同联动机制,为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机构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相关标准及规范体系奠定基础。

  航空医疗救护试点
  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包括医疗急救与医疗转运两部分内容。
  医疗急救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将病患者从事故或发病现场转移至医疗机构的飞行活动。航空器的运行应符合《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AC-135-68)的要求。
  医疗转运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将伤病者从一个安全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安全地点的飞行活动。航空器的运行应符合《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的要求。

  试点经验有望全国推广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并向全国予以推广。
  每半年组织考核评估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对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估,并依据试点工作实绩,对试点范围、内容等实施动态调整。
  鼓励非试点继续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务
  试点期间,鼓励非试点地区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继续广泛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务,向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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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河北发布微信综合自国家卫健委官网、河北日报客户端等
  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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