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启动 首批21个城市71家医院
2019-03-24 18:29:12新浪佚名查看次数:489
近期,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两部委联合公布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21个城市71家医院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这也是我国航空医疗救护领域首个跨部门合作的试点计划。
在解读该试点工作时,国家卫健委介绍说,近年来,航空医疗救护在我国受到较高关注,在各类灾害灾难以及急难危重医疗救护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开辟了一条“急救新通道”。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相关标准规范体系,提升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和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迫切需要,促进我国通用航空业与医疗救护事业的融合发展,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为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8年在全国航空医疗救护工作基础较好省(市)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和试点医院的遴选工作。试点城市和试点医院遴选标准包括开展航空医疗救援不少于2年,建有符合标准的停机坪不少于3个等。试点医院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强的辐射能力。
最终,国家卫生健康委选取北京市、石家庄市等21个城市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71家医院和急救中心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医疗机构。
国家卫健委指出,安全是航空医疗救护工作的“底线”。由于受自然环境、气象条件、飞机性能、航空管制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航空医疗救护作业风险相对较大。加之服务对象大多是急危重症病人,机舱空间狭小,救治条件有限,飞行过程中开展诊疗操作的困难远比地面多。为有效保障航空医疗救护工作的医疗安全,国家卫健委根据航空医疗救护的特殊性,提出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相关标准及要求》,对医护人员、运送过程、配载医疗设备、器械及药品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试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方案》相关要求,加强医护人员培训与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活动,切实保障运送病人的安全。
航空医疗救护不是简单的“航空”+“医疗救护”,是两个行业的有机融合和相互提升,有自身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要保障航空医疗救护安全,提升救护能力,需要培养一批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一专多能的复合型跨界人才,打造一支空地一体,两栖作业,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的航空医疗专业队伍,为今后全面推动航空医疗救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卫健委表示,这次试点是真正意义上的航空医疗救护全链条推动的积极尝试。希望通过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相关主管部门、通航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跨部门、跨行业的航空医疗救护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协同配合,畅通信息渠道,打破行业壁垒,提高救护效率。同时探索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航空医疗救护标准和规范,进一步规范航空医疗救护中的相关行为和操作。引导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有效提升航空医疗救护社会接受度,更好满足群众多样的健康需求。
在解读该试点工作时,国家卫健委介绍说,近年来,航空医疗救护在我国受到较高关注,在各类灾害灾难以及急难危重医疗救护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开辟了一条“急救新通道”。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相关标准规范体系,提升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和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迫切需要,促进我国通用航空业与医疗救护事业的融合发展,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为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8年在全国航空医疗救护工作基础较好省(市)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和试点医院的遴选工作。试点城市和试点医院遴选标准包括开展航空医疗救援不少于2年,建有符合标准的停机坪不少于3个等。试点医院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强的辐射能力。
最终,国家卫生健康委选取北京市、石家庄市等21个城市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71家医院和急救中心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医疗机构。
国家卫健委指出,安全是航空医疗救护工作的“底线”。由于受自然环境、气象条件、飞机性能、航空管制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航空医疗救护作业风险相对较大。加之服务对象大多是急危重症病人,机舱空间狭小,救治条件有限,飞行过程中开展诊疗操作的困难远比地面多。为有效保障航空医疗救护工作的医疗安全,国家卫健委根据航空医疗救护的特殊性,提出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相关标准及要求》,对医护人员、运送过程、配载医疗设备、器械及药品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试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方案》相关要求,加强医护人员培训与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活动,切实保障运送病人的安全。
航空医疗救护不是简单的“航空”+“医疗救护”,是两个行业的有机融合和相互提升,有自身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要保障航空医疗救护安全,提升救护能力,需要培养一批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一专多能的复合型跨界人才,打造一支空地一体,两栖作业,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的航空医疗专业队伍,为今后全面推动航空医疗救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卫健委表示,这次试点是真正意义上的航空医疗救护全链条推动的积极尝试。希望通过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相关主管部门、通航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跨部门、跨行业的航空医疗救护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协同配合,畅通信息渠道,打破行业壁垒,提高救护效率。同时探索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航空医疗救护标准和规范,进一步规范航空医疗救护中的相关行为和操作。引导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有效提升航空医疗救护社会接受度,更好满足群众多样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