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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护士来了!广东等6省市试水 护士需由实体医疗机构派出

2019-02-15 10:08:39金羊网佚名查看次数:453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其他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取试点城市或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从今年2月持续至12月。
  在2月13日举行的国家卫健委例行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透露,这次试点主要聚焦在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护理的需求,她强调护士不以个人身份来提供服务。

  网约护士不能以个人身份提供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俗称“网约护士”。方案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据悉,我国有2.4亿60岁以上老年人,其中有4000万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这些老人大多都选择居家养老,缺乏专业养老护理则成为难题。目前有至少380万专业的注册护士,面临4000万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供给远远不够,因此,此次试点主要聚焦在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

  那么,谁能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方案指出,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从机构内延伸至社区、家庭。方案明确要求,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这也就是说,护士并不能以个人身份提供“网约”服务。

  定价可参照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服务对象是谁?方案提出,“互联网+护理服务”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如何定价?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广东已有专业护理服务APP平台
  广东作为试点省份之一,也已进行了相关的探索。2018年4月,全国首家智慧医院在广州成立时,广东省卫健委副主任黄飞就透露,广东将建设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网约药师服务平台,逐步开展网约医疗卫生服务。
  广东省家庭医生协会开发了一款名为U护的开放式医疗及护理服务平台,这也是全国首个专业的居家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的APP平台。平台聚集医生、护士及护工,利用他们碎片化的空闲时间,配合基层医疗机构就近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母婴护理、康复护理、营养指导、心理疏导、慢病管理、善终关怀、居家照料、陪诊等质优、价廉、可及的居家医疗护理及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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