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15项举措“减证便民”
2018-11-16 11:07:29中国甘肃网佚名查看次数:532
中国甘肃网11月1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李辉 实习生 张裕泰)11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在首批精简为民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在取消证明、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网络办理、业务办理权限下放等四方面精简为民服务事项15项内容。
1.取消证明方面6项:
(1)取消参保女职工定点医院实施人工流产术、引流术待遇报销中提供的单位介绍信;
(2)取消参保职工异地出差探亲住院费用报销中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取消参保人长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中原定点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4)取消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备案中提供的城乡居民异地公安机构开具的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取消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住院时提供的身份证,由社会保险卡代替身份识别功能(无卡就医患者仍需提供身份证);
(6)取消终止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发放时提供的火化证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改为通过年度离休干部生存状况调查获取此项信息。
2.缩短办理时限方面3项:
(1)参保职工异地出差探亲住院费用报销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完成;
(2)两定机构基金财务对账拨款流程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3)参保人社保卡挂失补办业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制卡)制卡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社保卡丢失急需住院等特殊情况即办即取(农村参保居民因社保卡省上统一制发,市医保经办窗口暂时无法实现挂失补办)。
3.实现网络办理方面1项:
两定机构基金财务对账拨款流程由原人工对账改为网络对账。
4.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县区经办机构4项:
(1)参保女职工异地生育待遇费用报销;
(2)参保职工异地出差探亲住院费用报销;
(3)参保人长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4)参保人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审批备案。
5.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1项:
参保人申请使用特殊药品备案。
据了解,下一步,兰州市医保中心将在继续简化为民办事业务事项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信息建设,推进业务数据对接整合,逐步推进微信公众号信息共享、手机APP应用程序申报和自助服务功能建设,确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确保“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取消证明方面6项:
(1)取消参保女职工定点医院实施人工流产术、引流术待遇报销中提供的单位介绍信;
(2)取消参保职工异地出差探亲住院费用报销中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取消参保人长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中原定点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4)取消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备案中提供的城乡居民异地公安机构开具的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取消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住院时提供的身份证,由社会保险卡代替身份识别功能(无卡就医患者仍需提供身份证);
(6)取消终止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发放时提供的火化证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改为通过年度离休干部生存状况调查获取此项信息。
2.缩短办理时限方面3项:
(1)参保职工异地出差探亲住院费用报销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完成;
(2)两定机构基金财务对账拨款流程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3)参保人社保卡挂失补办业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制卡)制卡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社保卡丢失急需住院等特殊情况即办即取(农村参保居民因社保卡省上统一制发,市医保经办窗口暂时无法实现挂失补办)。
3.实现网络办理方面1项:
两定机构基金财务对账拨款流程由原人工对账改为网络对账。
4.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县区经办机构4项:
(1)参保女职工异地生育待遇费用报销;
(2)参保职工异地出差探亲住院费用报销;
(3)参保人长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4)参保人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审批备案。
5.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1项:
参保人申请使用特殊药品备案。
据了解,下一步,兰州市医保中心将在继续简化为民办事业务事项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信息建设,推进业务数据对接整合,逐步推进微信公众号信息共享、手机APP应用程序申报和自助服务功能建设,确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确保“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