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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庭医生医保定点机构增至153家

2018-11-11 20:20:37浙江在线佚名查看次数:453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杨晓明)近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相比年初的140家,增加到153家定点医疗机构。

  记者注意到,在公布的名单中包含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
  根据沈阳市相关规定,沈阳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就近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签约费医保承担20元,个人支付的20元也可选择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签约期内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看病所需的合规费用,也可选择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

  对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标准,沈阳市依据国家、省有关签约服务费的指导意见,在2017年沈阳市出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中就已明确,签约服务费按70元/人/年标准确定,其中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0元/人/年,由个人现金或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保基金承担20元/人/年,非参保人员由个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人/年,由财政预算安排。
  签约居民在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基础上,还可享受签约服务团队提供的5项服务:专科医师个性化诊疗指导;预约及转诊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评估、健康咨询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签约居民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日常随访、定期检查及全程健康管理等服务,为85岁以上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免费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次上门出诊服务。签约老人可享受包括测血压、测血糖、体格检查、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服务。
  沈阳153家家庭医生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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