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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实行“先行救助”

2018-10-15 09:51:59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351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12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1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获悉,内蒙古将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实行“先行救助”,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内蒙古明确规定,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内蒙古将进一步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内蒙古将通过发放现金、衣物、食品、饮用水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根据遭遇急难的实际情况,采取一次性审批、分阶段救助的方式提高救助的精准度。
  据了解,内蒙古各地计划将临时救助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类细化救助标准,确定救助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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