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4亿元
2018-09-11 09:57:38辽宁日报佚名查看次数:367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标政策。
据省财政厅介绍,落实相关政策工作,首先从提高筹资标准做起。根据国家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年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提高40元,达到不低于490元和220元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针对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省财政厅根据各市上报的2018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各市人均财力等因素,测算并公布各市2018年省以上财政补助标准;要求各市抓紧制定市、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明确分担责任,并按照政策规定在9月底前及时将各级财政补助全部拨付到位。
为将政策落实工作做到实处,我省积极做好筹措资金工作。2018年省以上财政共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4亿元,占各级财政补助总额的74%。
据省财政厅介绍,落实相关政策工作,首先从提高筹资标准做起。根据国家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年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提高40元,达到不低于490元和220元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针对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省财政厅根据各市上报的2018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各市人均财力等因素,测算并公布各市2018年省以上财政补助标准;要求各市抓紧制定市、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明确分担责任,并按照政策规定在9月底前及时将各级财政补助全部拨付到位。
为将政策落实工作做到实处,我省积极做好筹措资金工作。2018年省以上财政共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4亿元,占各级财政补助总额的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