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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医保新政让贫困群众享受到更多红利

2018-06-29 10:11:51环渤海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370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杜庆君)6月28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医保惠民惠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保改革和“双创双服”的总体部署,今年以来,我市围绕完善政策体系、实施医保扶贫、优化医保服务等方面,推出多项改革举措,建立医疗救助保障扶贫政策体系,减轻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截至目前,我市累计为15042人次报销医疗保障救助待遇1999.62万元,总体报销比例达98.83%,为参保人员和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

  分级诊疗大幅度提高起付标准
  今年1月1日,我市新修订后的《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不仅提升了保险实施的公平性,也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医保待遇。
  为满足群众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需求,我市在卫生体制改革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400元降低到一级医疗机构200元、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住院支付比例由在职85%、退休88%提高为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8%、退休9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90%、退休93%;门诊特殊疾病起付标准由960元降低为800元,重症病种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

  医疗救助保障扶贫得民心
  医疗救助保障扶贫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4月,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的通知》,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基础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际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自付医疗费用(含目录外医疗费用)按照95%比例报销。此外,通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结算模块的上线运营,实现了“一站式”即时结算,免除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垫付应报销医疗费的压力和为报销反复奔波之苦。同时,为照顾特殊群体,还调整了部分门诊特殊疾病支付规定。新增了北京的航天中心医院为异地就医直接转诊定点医疗机构等。

  自助办理免除奔波更便民
  日前,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于本月起实施,群众和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今年的惠民惠企囊括了9条17项新的政策措施,涉及提高待遇、精简流程、优化服务等方方面面。比如,在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大厅,群众办事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此外,全新上线了“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智慧社保”手机软件,以前需要跑窗口、交证明才能办理的申报、缴费、查询等业务,现在参保人员在网上或自助服务终端上即可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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