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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2018-06-16 14:56:51新浪佚名查看次数:290
  原标题:成都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为促进成都市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净化医疗美容市场,按照市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安排,市卫计委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委以及区(县)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等“打非”成员单位,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以生活美容机构涉医行为为重点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本次行动共查处涉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3家。

  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在位于盐市口的“苦菜花韩式定妆”美容店内发现一台光子脱毛机,作为生活美容店,此类器械涉嫌涉医类操作;春熙路附近一家名为“痘博士”的美容机构,其公示的经营范围为美容服务,但店内却发现了红光治疗仪和“电动微针专用针头”等医用器械,记录本上还有使用“消炎药”的记录,同时,该店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位于新津县太康东路的一家名为“乔安医学美容”的临街店铺内,发现存有无菌注射器、利多卡因、A型肉毒素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涉嫌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市区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将对涉嫌非法行医的美容机构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违法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据介绍,本月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将集中开展生活美容机构涉医行为及非法“微整形”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生活美容服务市场将进行一场全面“体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生活美容机构、“工作室”等都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卫计执法人员提醒市民:
  分清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求美者在接受美容前一定要分清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凡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的,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
  ■接受医疗美容必须选择取得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有医疗美容科目许可的医疗机构,美容机构各类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和本职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
  ■接受美容服务前,要签订美容协议,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纠纷;做美容手术同时要注意索要凭证,以防出现纠纷时对方逃避责任;切勿贪图便宜,损害自身健康。(记者 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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