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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8条措施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2018-06-08 09:08:28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273
  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卫生计生委、编办、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不到位、招人难、活力低等问题,提出5大项18条有针对性的措施。

  《措施》提出,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由服务人口的0.7‰提高到1‰;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招聘方式、开考比例等方面实行灵活政策;编制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用3年~5年时间,以县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率不超过5%;扩大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规模,5年制本科生招生每年1000人,农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公费医学生每年招收300人。实施“齐鲁基层名医”人才工程,发挥优秀基层卫生人才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措施》还强化基层卫生人才激励机制,首次设立优秀基层卫生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基层工作满30年、业绩突出的,由省政府颁发证书。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枢纽,在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措施》出台之前,调研发现,全省乡镇卫生院总体水平虽逐年提升,但仍有部分扶贫重点乡镇卫生院和薄弱乡镇卫生院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弱、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为这些单位配备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综合能力较强的带头人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为此,《措施》提出,面向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乡镇卫生院选派业务院长。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同步起草印发《选派优秀卫生人才到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乡镇卫生院任“业务院长”工作方案》,规定业务院长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由各市组织从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拔。原则上从医联体、上级对口帮扶医院内选拔,省级委属公立医院和帮扶任务较轻的市选拔部分人员对任务较重的地区给予支持。业务院长任期2年,全脱产到卫生院工作,重点在“四个一”上见成效,即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建设一个特色专科、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建立一条双向转诊绿色通道。2018年,山东在临沂、菏泽两市开展试点,2019年全省将全面实施。
  此外,围绕支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该省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在留住人才方面,采取免费教育方式,鼓励卫生人才向基层下沉。省财政支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教育,按每生每年1万元标准,免除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对全日制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到财政困难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限达到一定期限的,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在提升技能方面,采取补助倾斜方式,省财政将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标准,由年人均补助3万元提高到4.5万元。

  在待遇落实方面,省财政采取多渠道筹资方式,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综合收支预算基础上,根据当地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供给标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安排基本人员经费,同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激励。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标准。(记者郝金刚 王恩建 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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