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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税提价之外控烟还需更多基础工作

2018-06-05 09:04:47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343
  近日,在一场研讨会上,不同研究领域的专家发出一致呼吁:有空间继续提高烟草税,并应考虑调整烟草税税制结构。

  对烟草增税提价,的确能够起到明显的控烟效果。自2012年起,俄罗斯每包卷烟从量税增加到原来的3.3倍,卷烟销量因而减少23%;2013年,菲律宾通过一项名为“罪恶税”的法案,全国低价卷烟税占价格比重一下增加了超过3倍,吸烟人数为此减少了320万。增税提价控烟具有强大的经验基础和现实必要性。但仅靠这一措施,显然并不能很好实现控烟目的。

  近些年,各级、各地控烟的相关规定总体上是在不断增加、完善和严厉中,基本实现了公共场所禁烟的制度安排,但却普遍存在执法不力、落地乏力等明显问题。更让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在法规落实不力、得不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下,“不得已”后退。比如,此前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是室内全面禁烟,但今年4月底公布的最新修改版,却只提出在医疗场所等10类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有专家美其名曰这是实事求是,“重在执行”。这被舆论指立法“太保守”,让人怀疑地方在禁烟上的决心、诚意和能力。此外,很多国家都已实现相关禁烟警示图案上烟盒,但国内却仍停留在建议阶段。

  在大力控烟下,卷烟销量不降反增,这无疑是巨大讽刺。增税提价控烟不会一招鲜,这就亟待有关方面全面认识,在增税提价之外,做更多更艰巨的工作。(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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