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严管“三小”食品安全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8-04-27 10:42:24宁夏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584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姚振国)4月26日,记者从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宁夏日前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与此之前实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构成了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简称“三小”)管理的基本法规制度框架,为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明确了“三小”的界定范围
此次《条例》明确了“三小”的定义,并重点明确了食品小销售店和小餐饮的定义,其中食品小销售店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30平方米以下,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
为什么要将食品小销售店、小餐饮纳入监管对象呢?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与法制处白军生告诉记者,考虑到除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外,实践中还有小餐饮、小食杂店等小微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此,《条例》将小餐饮和小销售店也纳入了《条例》的调整范围,依法对小餐饮和小销售店实施监督管理。
明确了“三小”的界定范围
此次《条例》明确了“三小”的定义,并重点明确了食品小销售店和小餐饮的定义,其中食品小销售店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30平方米以下,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
为什么要将食品小销售店、小餐饮纳入监管对象呢?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与法制处白军生告诉记者,考虑到除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外,实践中还有小餐饮、小食杂店等小微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此,《条例》将小餐饮和小销售店也纳入了《条例》的调整范围,依法对小餐饮和小销售店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