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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建养老照料中心最高补450万元

2018-04-10 09:52:03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280
  按照北京规划,到2020年除偏远山区外,每个街道(乡镇)均应建设一所养老照料中心。市民政局近日公开了全市114处养老照料中心应建未建空白区域,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社会力量参与这些区域建设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的,最高可获得一次性各项补贴补助450万元。

  14个区均有养老照料中心“空白区域”
  此次公开的114处养老照料中心应建未建空白区域遍布14区,包括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东城区2处;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朝阳区7处、海淀区8处、丰台区7处;城市发展新区的通州区5处、顺义区19处、大兴区12处、昌平区10处、房山区12处;生态涵养发展区的门头沟区6处、怀柔区4处、平谷区4处、密云区8处、延庆区9处。

  2018年,将正式启动114个应建未建空白区域的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其中,年内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按照100%、80%、40%、30%比例推动应建未建的空白区域建设。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鼓励有意愿、有实力的社会资源,采取品牌化、连锁化和多种形式合作方式参与全市空白区域的养老照料中心建设。

  据负责人介绍,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的形式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完善功能4种。新建是指利用自有土地或其他用途设施,建设改造为养老照料中心;扩建是指在现有养老机构基础上,经发改、规划国土、住房建设等部门申报批准后进行的设施扩大建设;改建是指利用现有养老机构进行内部空间和设施改造建设,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辐射功能设施;完善功能是指利用现有养老机构的场地设施,通过购置设备实现居家社区辐射功能。

  改造可按照改造费50%予以资助
  按照目前政策,社会力量参与北京市应建未建空白区域建设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的,可获得一次性床位建设、设备购置、床位运营、辐射居家服务等政策补贴,每家养老照料中心最高可享受床位建设补助和设备购置补助合计450万元。
  其中,采取新建或扩建方式建设养老照料中心的,每新增一张床位资助2万元,最高资助金额300万元;依托现有养老机构按功能要求,采取改造和完善功能方式建设养老照料中心的,可按照改造费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金额150万元。此外,根据照养老照料中心设备配置标准,可按设备购置总额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金额150万元。
  市民政局表示,此次养老照料中心推进建设工作,将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流程公开、资金支持的方式,市民政局、各区民政局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从建设流程、手续办理、实地指导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了解全市应建未建空白区域详细情况,以及市、区民政部门咨询电话,可登录“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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