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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 深化湖南医改

2018-03-10 13:41:43新浪佚名查看次数:530
  健康是民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人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前提。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7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医改文件,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体现了改革逐步深入和递进的逻辑关系,体现了将改革政策上升为制度建设的发展趋势,为地方医改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深化医改,核心是要让百姓得益、受惠、获利
  2017年,湖南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抓好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普遍受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对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就医理念、就医秩序的深刻调整。国家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领域,出台了分级诊疗及医联体建设指导意见。湖南省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加快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已建立多种形式医联体577个,覆盖1299家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36.01%,慢性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7.31%。随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持续推进,基层首诊数量、向下转诊数量不断增长,县域就诊率提高到85.7%,三分之一的县市县域就诊率超过90%,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市”正在变为现实。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破除以药补医

  2017年,湖南省在2016年政府办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将国有企事业医疗机构纳入改革范围,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彻底告别以药补医历史。持续推进补偿机制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三条路径,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规范医疗行为腾出空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跟进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实现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平稳转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正在逐步理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疗费用增幅下降到10%以下,群众就医负担逐步减轻。

  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是群众病有所医的根本保障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湖南省结合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建立了农村贫困人口“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大幅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报销比例,针对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对大病患者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有效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积极推行按病种收付费,制定发布了106个病种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配套出台了临床路径管理文本。全面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极大方便了患者。
  药品改革全流程发力,控制价格虚高
  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这一系列措施实施后,必将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药品质量将更加安全、药品价格将更加合理、药品供应将更加有保障、药品使用将更加规范。湖南省在实施药品全流程改革中,突出抓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制改革。建立了药品采购省际价格联动机制,将全国各省药品采购中标价最低三省的平均价,作为新的挂网交易价格,通过价格联动,下调了4530个药品挂网采购价,平均降幅为11.55%。制定了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方案,加入陕西、甘肃等10省区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实现省际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全面实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在全国率先开发了药品采购“两票制”验证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两票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通过这些靶向精准的措施,有效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给群众带来看得见的实惠。

  综合监管制度既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组成部分,又是其他四项制度的支撑和保障。湖南省在全面完成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整合的基础上,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程记录、“互联网+”监管新机制和统一的监管体系。重点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强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的监管。实行综合绩效评价,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注重社会效益、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运营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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