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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可享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检查

2017-11-03 09:00:12新华社佚名查看次数:332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优化出生人口素质,近日,广州市卫计委等五部门共同印发了《广州市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结婚登记前3个月至登记后1个月内(含初婚、再婚)的男女双方,且一方或双方为广州户籍,可享受一次婚前检查服务(套餐一),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白带常规检查、地中海贫血检测等17项,补助标准为每对新人550元。
  符合生育政策且计划怀孕的夫妇,且一方或双方为广州户籍;或夫妇双方为非广州户籍,但双方均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纳入现居住地镇(街)计生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每次怀孕前均可享受一次免费孕前检查服务(套餐二),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白带或精液常规检查、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地中海贫血检测、妇科超声常规检查等28项,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915元。
  目标人群不得同时享受套餐一、套餐二的服务,重复检查或超出所列免费服务内容的其他检查,费用由个人自付。

  在套餐一已经检查过ABO血型(RH阳/阴性)、G6PD检测、地中海贫血检测(血红蛋白电泳、基因检测)项目的,在套餐二(含第二孩)不再重复检测。
  此外,意见还提出目标,将进一步完善地中海贫血防控体系,通过孕前筛查并锁定高风险家庭,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干预,减少直至基本避免重症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全市新婚夫妇和计划怀孕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80%以上,群众满意率80%以上。

  目标人群接受免费服务流程
  1.领取服务券
  套餐一(婚前检查):
  男女双方须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有关机构领取《广州市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
  套餐二(孕前检查):
  男女双方均为广州市户籍的,须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结婚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服务券》;男女双方一方为广州户籍的,到该广州户籍地方领取《服务券》;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须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口簿或身份证、结婚证到女方居住地领取《服务券》。目标人群接受免费服务前需签订知情同意书。

  2.目标人群凭身份证、《服务券》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指定服务项目检查。
  3.目标人群根据要求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查询检查结果,并接受优生咨询指导。
  4.目标人群接受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孕早期和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记者符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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