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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布220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 市民发现可举报

2017-08-30 09:37:21四川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340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9日讯(记者 李丹)8月29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发布成都市2017年第八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结果,通报称,监督抽检在成都市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抽取食品1376批次,不合格样品215批,本期问题发现率为15.63%;评价性抽检样品149批,合格样品144批,本期合格率为96.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本期公布保健食品、餐饮具、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25类共152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其中,监督抽检1376批,不合格样品215批,本期问题发现率为15.63%;评价性抽检149批,合格样品144批,本期合格率为96.64%。

  成都市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成都市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标称外地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同时,成都市食药监局表示,监督抽检是指以问题为导向,以公众消费量大和近年来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的食品为重点,通过查找食品安全问题,消减食品安全存量风险,防控增量风险,通过一次具体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数与所抽样品总数之比,即问题发现率,倒逼生产经营主体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自觉性和工艺水平,倒逼监管主体加大严查重处力度,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评价性抽检是指通过分层随机抽样等数理统计抽样方法,确定一个或几个种类,一个或几个区域,一个或多个检验项目,科学测算能代表目标样本总体特征的抽样数量,对食品安全合格率进行评价的抽样检验。评价性抽检从统计属性分为局部评价性抽检和总体评价性抽检。分布均匀、数量足够的局部评价性抽检,通过数理统计计算与分析,能客观分析整体与全域食品安全总体(合格率)水平。
  成都市食药监局提示,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与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两者相辅相成,但分属对不同样本进行的不同功能性评价,两者没有数学意义上的对应关系。换言之,某次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为20%,不能简单认为全域食品总体合格率为80%。实践证明,从2014年起,全市每年近6万批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结果,经数理统计计算分析和评价性抽检结果的检验,成都市食品安全总体合格率长年保持在98%左右,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部分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
  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批号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热线电话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
  被公开的当事人如对信息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信息公开之日起30日内向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查询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信息,请登录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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