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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立医院招标类药品整体降价17.36%

2017-08-04 09:13:03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286
  7月28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分类采购目录及采购办法》,8月1日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公布了《山西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分类采购集中招标结果及挂网议价药品目录》,部署从8月15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
  实行分类采购过程中,山西省按国家要求对公立医院历史采购量大(200万元以上)的药品实行了集中招标,根据投标企业数,分别采取“双信封评标”和按全国最低价议价谈判的方式,首批共确定1282个中标品规,整体降幅为17.36%,其中有90%的产品中标价已达到或低于全国省级最低执行价格。
  按897个与山西省上一轮中标品规相同药品的历史采购量测算,每年可为患者节约13.24亿元药品费用。

  对常用低价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和历史采购量小及新进入山西的药品实行挂网议价采购,首批共挂网 25620个药品品规 。
  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将中标价作为最高采购限价,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医院集团或以市为单位通过联合带量、带预算议价采购。对于挂网议价药品,实行省级平台不挂企业报价,只挂山西历史中标价和北京最新挂网价,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集团参考省级平台价格信息及 当地市场药店价格议价采购。省级平台还设置了“三段九格”价格实时提示功能,动态引导公立医院降低采购价格。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医疗机构和医院集团根据省级平台公布的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本单位或集团采购目录,并严格按目录采购药品。各机构制定的采购目录不仅要符合“一品三剂型两规格”要求,还要做到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及符合临床路径的药物、优先采购使用招标类药品。对公立医院 因临床特殊需求采购省级平台未挂网药品,实行备案采购。要求所有公立医院采购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均通过省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阳光采购,严禁网下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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