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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山西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017-07-17 08:59:46健康报佚名查看次数:333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自7月1日起,该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据悉,通过取消药品加成,今年山西省所有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将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要控制在10%以下。山西省还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推动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

  《任务》明确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推进按病种收费,今年年底前所有城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等。(记者 崔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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