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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深化医改:医务人员薪酬提高 患者负担减轻

2017-04-07 10:52:44海峡导报张立庆冯川叶查看次数:336
  据海峡导报4月6日报道(记者张立庆冯川叶) “我省实行药价保联动,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15家省属公立医院进行3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同步跟进报销,没有增加财政投入,没有增加患者负担……”6日下午,省医改办向社会通报近年来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我省自2015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以来,始终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作为医改首要任务,积极推进医改工作,初步取得成效。

  “三个一”医改领导体制全国首创
  “一个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医改政策制定与决策;一个领导分管卫计、医保、药品流通‘三医’工作,并负责医改策划与统筹协调;一个组织机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称医管会),负责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据了解,改革之初我省建立了“三个一”医改领导体制。在此基础上,加大医改领导机构的调整,形成了省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医改办统筹协调,下设“一委两会”(省卫计委及省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的医改领导体制,使改革最关键的两个领域,即医管和医保有了组织保障。

  打破“九龙治水”整合医保管理体制
  据介绍,为打破涉及医保政出多门、职能分散的“九龙治水”局面,我省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下设医保办,归并医保职能之外,更重要的是将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职能并入省医保办,实现医保相关管理职能由一个机构统筹,各方利益在一个框架下平衡,医药资金链条在一个平台上衔接。省医保办全程监管医院、医生、药品流通和服务、价格。改变了过去集中采购药品的采购方式,改为药品阳光限价采购,公开药品采购全过程,为群众减轻看病贵难题。开展医保医师代码管理,对医生医疗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按病种收费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医保相关职能整合后,省医保办通过医保和价格的身份,制定医保支付结算价和药品销售的最高限价,发挥了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药价虚高的作用,体现了“药价保”职能联动的优越性。
  去年底,我省开展了100个按病种收费(支付方式)改革。由省医保办与医院谈判确定病种收费价格,明确了这些病种向患者收费的标准,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抑制了医院乱收费行为,从源头上缓解了医患关系。在规范的收费价格框架下,医保支付效率有效提高,医保也从管保险回归到为群众管健康的正确定位上。今年,我省还将确定600个以上病种,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改革范围。

  改革省属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看病时医生是否有开了高价药,是否进行了不必要的检查……”针对患者的这些担忧,我省在积极推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医院人员工资不再与药品耗材收入挂钩,仅与诊察、手术治疗等医务性收入挂钩;制定院长考核指标,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医院打破原有的科室为单位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院长和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均有所提高。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医院总收入较2015年增加7.52亿元,同比增幅5.75%,较上年降低5.17个百分点;医务性收入占比24.82%,同比增幅3.7%。

  三明打造出深化基层综合医改样板
  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争人才、抢病源,市、县、乡医疗机构之间资源流动不顺畅,区域医疗资源缺乏有效统筹。三明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县县、县乡检查结果互认,并成立巡回医疗队、专家义诊团队、义诊服务队支援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医疗服务;县级医务人员派驻乡镇,乡镇对应的专业人员选送县医院进修培训;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定期轮岗交流,不但减轻了群众负担,又让群众在家门即可享受县级医生的服务。我省以三明公立医院改革为模板,强化县(区)级政府办医责任,由县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县、乡、村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协作、信息三大平台。在农村,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在行政村延伸举办一个公益性的村卫生所,医保开通到村。在城市,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建立城市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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