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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涉医犯罪 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

2017-03-02 14:54:43中国青年报鄢光哲查看次数:445
  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情况,并公布5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通报材料显示,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比2015年下降6.7%;涉医违法案件比2015年下降14.1%。第三方人民调解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全国法院共审结医疗损害赔偿案件20833件,其中调解结案6489件,撤诉3572件。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说,为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9部门决定自去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表示,强烈谴责暴力伤医行为,对于任何形式的伤医、扰序等违法犯罪“零容忍”。

  郭燕红在会上介绍,2016年7月以来,9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涉医案件多发势头。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医疗机构及周边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及时制止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惩处涉医违法犯罪。涉医刑事案件同比显著降低,其中福建、甘肃、北京等9省(区、市)下降超过30%。

  郭燕红强调,要以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其中,在化解和处理医疗纠纷方面,要积极引导和帮助患者依法维权,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郭燕红说,国家卫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惩涉医违法犯罪,形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法治化、常态化机制,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维护患者正常就医秩序。同时,将完善法制体系,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覆盖率和调解水平,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县级医院全覆盖。

  人民调解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

  2016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已达79亿人次,医患关系成为社会的一条敏感神经。马岩介绍,在审判工作中,法院始终坚持对暴力杀医、伤医等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一是依法严惩无端猜疑,蓄意报复,采取暴力手段杀害、伤害医务人员的犯罪。广东卢德坤故意杀人案就是其中的典型。卢德坤对治疗效果不满,持菜刀到医院报复行凶,先是砍死为其治病的医生,又将阻拦其行凶的医生重伤。法院认为卢德坤罪行极其严重,今年1月10日,其被依法执行死刑。

  二是依法严惩报复医务人员亲属的犯罪。湖南贺正平故意杀人案就是一起影响恶劣的案例。贺正平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全额报销医疗费,却归咎于最初就诊的医院,多次纠缠医务人员孔某。2016年6月13日,贺正平见到孔某年仅10岁的儿子独自上学,遂跟踪其上公交车,并在车上用刀将其重伤。后法院判决贺正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三是依法严惩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严重影响广大患者就诊权益的犯罪。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山西宋全喜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宋全喜等在医院急诊大厅停尸,设灵堂祭拜数日,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法院对宋全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马岩说,对诉至法院的这类案件,凡符合立案条件,坚持“有案必立”。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医疗损害赔偿案件20833件,其中调解结案6489件,撤诉3572件。

  在多元化解机制方面,郭燕红说,第三方人民调解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实现省级、地市级全覆盖,化解纠纷6万余件,占医疗纠纷总量的60%,调解满意度超过85%。

  马岩说,2016年,通过各方努力,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医疗纠纷、涉医违法犯罪呈进一步下降之势。据统计,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比2015年下降6.7%,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下降7.5%,涉医违法犯罪案件下降14.1%。

  医疗纠纷不可避免要引导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据介绍,2016年,国家卫计委会同公安部对全国82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办,从督办的重点案件来看,全国有天津、上海、辽宁、广西等近一半的省(区、市)没有发生重大案件。

  郭燕红说,医疗是具有风险性、局限性和复杂性的行业,医疗意外不可避免,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也是不可避免的。在当前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导下,运用法制思维和方式是化解医患纠纷的治本之策。在化解和处理医疗纠纷方面,要积极引导和帮助患者依法维权,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和诉求。

  下一步,国家卫计委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国家卫计委强烈谴责暴力伤医行为,对于任何形式的伤医、扰序等违法犯罪“零容忍”。国家卫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惩涉医违法犯罪,形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法治化、常态化机制,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维护患者正常就医秩序。

  二是完善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制体系,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覆盖率和调解水平,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县级医院全覆盖。

  三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就医流程,开展优质服务,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人文关怀,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是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和医学科普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预期。大力宣传弘扬医疗系统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的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尊法守法、健康理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和任务落实,建立督查、督办和约谈制度,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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