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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夫妻俩开“黑”作坊 豆干中添加福尔马林

2017-02-27 09:40:23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钱也查看次数:362

  众所周知,在制作动物标本时,为了防腐会用到福尔马林,即甲醛的水溶液。平常很多市民对甲醛都有所顾忌,如果得知有不法商贩用这种液体来给食物的防腐剂,心里可能除了恶心,更多的则是恐惧。


  2月25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渝北区检察院获悉,日前他们办理的一起食品安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在夏天让豆腐干“更防腐”,竟然添加福尔马林。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洛、林秋已被检方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开设“黑”作坊,制作豆干销往重庆


  张洛和林秋是一对夫妻,四川华蓥市人,今年42岁。为了生计,去年5月12日,两人在华蓥市华翠路的一厂内,租用了一块地方,搭建起简易厂房,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安检、环保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加工生产豆腐干。


  张洛主要负责销售,把制作好的豆腐干拉到重庆市主城区卖给农贸市场的商贩,他还负责采购原材料。妻子林秋负责给厂里的工人做饭、打杂,也负责配制卤料卤豆腐干。他们将豆腐干销售到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回兴和两江新区龙头寺附近的农贸市场。张洛售卖的豆腐干批发价一般每斤2元至2.2元,每天能销售200多斤豆干,收入500元左右。生意还一直不错。


  夏季为保鲜,豆干添加福尔马林


  很快就到了8月份,天气炎热,酷热的温度给制作好的豆干带来不小的麻烦——容易变质变坏。为了让运送到重庆贩卖的豆腐干不会坏掉,张洛听说到一招,在卤制豆腐干时,在卤水里添加福尔马林就可以保鲜。


  福尔马林,即甲醛的水溶液,外观无色透明,具有防腐、消毒和漂白的功能,一些不法商贩会将它用来泡制水产品。


  张洛到江北区建新东路一家卖化工品的门市购买了一小瓶福尔马林,7元钱,大约有2两,气味有些刺鼻。8月16日,他将福尔马林交给妻子林秋,告诉她这是保鲜用的甲醛,让她加到卤豆干的卤水中。“不能加多了,人吃了有害。”


  张洛仔细告诉妻子添加福尔马林的比例,林秋一一照做。一锅卤水卤四五次,一天能卤四五锅,一瓶福尔马林能用两三天,每天都会换新的卤水,用完的福尔马林也丢在厂房外的垃圾桶里。


  三天后夫妻俩被抓获


  就在张洛和林秋觉得找到高温下保持销量的好方法时,监管部门已察觉到这一情况。8月18日晚23时,林秋将添加了福尔马林的豆腐干卤制好。凌晨一点,夫妻俩将将豆腐干分别称重,再用塑料袋装成一袋一袋的,装上一辆银灰色长安面包车。


  8月19日早上,张洛驾车来到重庆市渝北区两路某农贸市场,将76.5千克豆腐干,以356.9元的价格批发给卖豆腐的商贩,刚交完豆腐干就被渝北警方当场抓获。在张洛的车上,民警还查扣了260千克待销售的豆腐干。


  同日,在华蓥市的豆腐干作坊,民警将林秋抓获,并查扣32.6千克的都豆腐干。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这些豆腐干中均检测出甲醛成分。林秋交代,三天时间,她用福尔马林卤制约1200斤豆腐干。


  去年9月29日,犯罪嫌疑人张洛被重庆市食品监督管理局渝北区分局罚款人民币13万元。


  渝北区检察院认为,张洛和林秋私设豆腐干加工厂,在明知不能在卤制豆腐干过程中添加福尔马林,为了能是豆腐干保鲜而违规添加,并将含有甲醛成分的豆腐干销售被当场查获。二人的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洛和林秋已被检方审查起诉,法院将在下周四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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