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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医院侵犯3万余患者权益 被没收违法所得

2017-02-22 09:52:53四川新闻网余开洋查看次数:313
  “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护民生”。今(21)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中,该局查获一起医院侵权案,涉及患者30002名。目前,该局没收涉案医院违法所得3万余元,并处罚款3万余元。同时,责令其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6年11月16日,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举报称,通江县一医院强行要求患者购买就诊卡。随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被举报医院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院有收取就诊患者首张诊疗卡费用的行为。经现场执法人员查明,该医院在信息化系统建好后,要求就诊患者首先必须在该院的挂号窗口以1.00元的价格购买就诊卡,患者凭就诊卡在该院进行就诊、辅助检查、取药等诊疗活动。
  据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期间,被举报医院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在通江县宏兴数码快印中心制作,购进就诊卡187540张,期间该院共收治门诊病人436805人次,共发出就诊卡187540张,以每张1.00元的价格收取就诊卡费108896.00元(其中30002.00元为首次就诊卡费,78894.00元为第二次补办卡费)。

  据介绍,该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与“川发改价格(2014)17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就诊卡收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该医院在提供诊疗护理服务中,在未向患者明示和告知的情况下,违背患者意愿,将本可以由患者自由选择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医疗就诊卡”等费用强加于住院患者身上,侵害入住患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1月17日,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医院处罚款30002.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0002.00元,同时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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