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喝酒脑出血致残 邀请者买单者被索赔
2017-01-08 10:34:30杭州日报佚名查看次数:510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聚餐饮酒后其中一人脑出血致残的赔偿纠纷。原告妻子向当时聚餐邀请人和最终买单者索赔30余万元。
罗先生是做生意的,2014年3月14日晚上,有人喊他一起聚餐。在用餐过程中,罗先生突然不对劲了,整个人陷入意识模糊。被紧急送医后,经诊断,罗先生主要是高血压脑出血以及一些并发症。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先生近乎植物人。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他才逐渐康复。经鉴定,罗先生构成人体损伤五级残疾。
罗先生妻子认为,丈夫是因喝酒才导致病发,所以将当晚邀请丈夫聚餐的吴女士及最终买单的邱先生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对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索赔30余万元。
该案正在审理中。
罗先生是做生意的,2014年3月14日晚上,有人喊他一起聚餐。在用餐过程中,罗先生突然不对劲了,整个人陷入意识模糊。被紧急送医后,经诊断,罗先生主要是高血压脑出血以及一些并发症。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先生近乎植物人。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他才逐渐康复。经鉴定,罗先生构成人体损伤五级残疾。
罗先生妻子认为,丈夫是因喝酒才导致病发,所以将当晚邀请丈夫聚餐的吴女士及最终买单的邱先生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对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索赔30余万元。
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