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厦门新闻 >> 查看内容

湖里区关于H7N9流感防控工作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2016-12-23 10:00:10厦门日报佚名查看次数:466
  为预防和控制人感染H7N9流感的传播,保护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湖里区人民政府决定,12月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暂时停止活禽交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活禽交易。自2016年12月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暂停各类活禽交易。
  二、加强市场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关停各类活禽交易市场(含固定门店,下同),依法查处违反规定继续经营的商户,督促交易场所实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市场外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活禽的违法行为,禁止城区饲养鸡、鸭等家禽;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负责加强H7N9流感疫情监测,牵头做好消杀、捕杀工作;卫计部门负责开展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高暴露人群管理和疫情的监测处置;商务部门负责强化白条禽市场监控,确保白条禽市场供应;各街道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对辖区内“城中村”等市场外活禽交易场所要牵头相关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辖区内活禽交易全面停止。

  三、增强防范意识。人感染H7N9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社会公众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接触活禽及其污染场所,增强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健康安全。
  四、 强化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可以拨打相关举报电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92-5602008,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592-6035676,区市政园林局0592-5501550。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及时处理对非法活禽交易行为的举报。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1.354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