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遇车祸倒在血泊中 市民撑伞为他们遮风挡雨
2016-11-23 10:33:17厦门日报林路然查看次数:368
肇事挖掘机。(报料人供图)
电动车逆行
路口撞上挖掘机
昨日早高峰,莲前东路东芳山庄BRT站附近车流不息,行人往来不绝。突然间,“呯!”一声撞击传来,往会展中心方向的主车道往辅道的路口上,一辆电动车倒在一辆挖掘机前,电动车前轮变形,零部件碎了一地,挖掘机司机惊慌跑下车,被电动车旁的一幕给吓傻了——一对母子躺在地上,母亲头部破裂,血流不止,身体不住抽搐,嘴里叨念着儿子,男孩脚部骨折,嘴角有丝丝血迹,疼得直哼哼。
“事故眨眼间就发生了!”回忆事发时的情形,附近工地的保安吴先生说,当时电动车逆行在辅道上,而挖掘机准备右转从主车道进入辅道,从而进入工地,“两车的速度都挺快,加上路又滑,所以就在路口处撞上了。”
默默撑伞陪伴
直到救护车来
此时,雨落不停,地面湿冷,母亲头部的血又越流越多,漫开在整片路面,母子俩的意识开始模糊,路过的市民纷纷围过来帮忙。附近工地的保安队队长赶紧联系120和110,而在等待救护车来时,有不少市民为母子俩撑伞,搜罗保暖衣物为母子俩盖上,还把书包枕在孩子的脑后。
附近市民表示,有一位先生和一位女士始终默默撑伞陪伴在母子身边,直到救护车来了,他们还为医护人员撑伞挡雨。“那位女士说话有东北口音。”吴先生说,待母子被送上救护车,他们就悄悄地离开了,没有留下名字。
昨日下午,记者在中山医院见到被撞的母亲,她的头部有外伤,已经被缝针包扎,意识清醒,而男孩还在神经内科监护室进行观察。母子俩的亲戚告诉记者,母子俩是安溪人,一家在禹州花园周边经营杂货铺。母亲今年40岁,孩子才5岁,早上事故发生时,母亲正骑电动车带孩子去上幼儿园。听说家里出事了,孩子的父亲正从外地赶回来。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报料人:李先生报料费:60元)
【链接】
挖掘机上路需登记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挖掘机属于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因此属于机动车。根据该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尚未登记且需临时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