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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容院拔罐烧伤皮肤 消费者获赔14万

2016-11-17 09:28:03厦门日报陈泥查看次数:438
  陈小姐办了会员卡后,到美容院拔火罐,结果却造成皮肤二度烧伤。经过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商家最终赔偿了14万余元。
  陈小姐前不久在思明区某美容SPA馆一次性付款一万多元,办理了一张美容卡。近日,她持卡到该店请美容师拔火罐。美容师在她肩部固定最后一个火罐时,陈小姐突然觉得颈部一阵烧痛,仔细查看,居然是酒精正在她颈部和锁骨处燃烧!她立即要求停止服务,并随即独自前往医院就医。
  经医生鉴定,陈小姐的肩部皮肤属二度烧伤,由于烫伤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已经引起严重脱皮感染。事后,陈小姐询问了多家整形修复机构,得知烧伤处无法完全修复。后来,她又了解到,该美容院工作人员根本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是经过简单培训就上岗为客人拔火罐。

  陈小姐认为,商家应对她的烧伤负全部责任,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却吃了闭门羹,无奈之下只好拨打了12315电话求助。
  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商家认为,陈小姐的伤势当时当场由双方共同确认,有可能是为骗取医疗赔偿谎报烧伤病情。而陈小姐认为,美容院工作人员未取得专业证书上岗,操作失误才导致她的皮肤二度烧伤,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美容院愿意承担陈小姐的医疗费用和后期修复费用共计14万余元。
  ●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损伤的情况下,一定要得到商家的确认,或者在商家的陪同下前往就医,以免因商家不承认,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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