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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中国三人涉违禁药 均为女子举重金牌得主

2016-08-25 10:03:19厦门日报佚名查看次数:744

陈燮霞

刘春红

曹磊

  据网易体育报道,国际举重联合会消息,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的重新测试中,15名举重运动员药检结果呈阳性,其中包括三位当时的金牌得主,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曹磊(女子75公斤级)。
  随后,央视公布了三人所涉禁药的具体情况:三人所服用的违禁药物“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在2008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清单中并未明确写明,但属于该清单中被禁止的“肽类激素及其释放因子”之列;而刘春红所服用的西布曲明(sibutramine,一种有减肥效果的刺激剂)则在2008年清单中被明确标明为禁药。
  这一说法在WADA(世界反兴奋剂协会)2008年公布的禁药名单中得到了验证,sibutramine当时确实已经被明确禁止。根据相关规定,国际举联对这15名运动员处以临时禁赛处罚。
  刘春红所涉药物2008年已经明确出现在WADA禁药名单中。

  中国举协震惊:
  如违规将严惩
  本报讯 据网易体育报道,昨天,中国举重协会就2008年北京奥运会三名中国举重选手兴奋剂复检结果呈阳性一事发表声明:
  我协会对此消息感到十分震惊。中国举重协会始终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际举重联合会的有关反兴奋剂规定,严格执行 “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对兴奋剂“零容忍”。中国举重协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建立了严格的反兴奋剂责任制度,配合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开展大量的、严格的兴奋剂检查,严厉打击兴奋剂违规行为。
  我协会对此次复检阳性结果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国际举重联合会和国际奥委会相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合调查。如经查证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协会将对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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