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
2016-08-11 11:50:19闽北日报 朱玲查看次数:404
推动旅游与中医养生融合发展
我省启动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申报创建工作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已启动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申报创建工作,这项工作截至今年9月1日。
为深化旅游与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融合发展,丰富“清新福建”旅游产品,加快旅游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省旅游局与卫计委联合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申报创建工作。
据了解,创建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示范区”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向省旅游局和省卫计委提出申请;“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机构向所在地旅游局、卫计委(局)逐级申请。省旅游局和省卫计委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择优联合推荐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示范作用强的单位,向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申报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发布创建名单,待3年建设期满,组织验收并认定。
省旅游局、省卫计委将对获得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的单位在专项资金、规划编制、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我省启动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申报创建工作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已启动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申报创建工作,这项工作截至今年9月1日。
为深化旅游与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融合发展,丰富“清新福建”旅游产品,加快旅游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省旅游局与卫计委联合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申报创建工作。
据了解,创建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示范区”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向省旅游局和省卫计委提出申请;“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机构向所在地旅游局、卫计委(局)逐级申请。省旅游局和省卫计委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择优联合推荐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示范作用强的单位,向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申报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发布创建名单,待3年建设期满,组织验收并认定。
省旅游局、省卫计委将对获得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的单位在专项资金、规划编制、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