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有了路线图
2016-08-03 11:27:44国家卫计委佚名查看次数:414
7月13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推进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市、县原则上在2016年底完成。
《意见》提出,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更名为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统一组建卫生计生监督局,县(市、区)统一组建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提出,人口稠密、流动人口多、监督任务重的地方,以及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贫穷落后的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山区要适当加强人员配置;通过内部划转、公开招录等方式遴选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充实人员和力量,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技术精湛、执法有力”的执法队伍;建立人员准入制度,省、市、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探索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在国家试点基础上,选择开封、焦作等地先行先试。
《意见》明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需要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继续由同级财政通过现行渠道安排;着力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示范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制度、作风、文化等建设,努力建设一批“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执法机构;探索开展“双随机”抽查,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公开。
《意见》提出,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更名为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统一组建卫生计生监督局,县(市、区)统一组建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提出,人口稠密、流动人口多、监督任务重的地方,以及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贫穷落后的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山区要适当加强人员配置;通过内部划转、公开招录等方式遴选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充实人员和力量,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技术精湛、执法有力”的执法队伍;建立人员准入制度,省、市、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探索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在国家试点基础上,选择开封、焦作等地先行先试。
《意见》明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需要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继续由同级财政通过现行渠道安排;着力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示范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制度、作风、文化等建设,努力建设一批“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执法机构;探索开展“双随机”抽查,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