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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突出重点 全面推动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2016-07-22 10:45:33国家卫计委佚名查看次数:369
  山东省拓宽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思路,针对传染病发生、流行特点,把握监督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针对传染病季节性发病、流行特点,开展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根据春季麻疹、流感、手足口等传染病高发态势,印发《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麻疹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做好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同时,加强对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指导,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淡薄、防控措施不落实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2016年,山东省被纳入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省,全省以参加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选取了济南、淄博、东营和菏泽等6市作为试点市开展工作。6月份,在菏泽举办试点启动仪式和培训班,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各试点市积极开展培训和自查自评,如青岛市卫生监督机构与医院感染质控中心等联合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初评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

  三是探索医疗废物有效监管模式。针对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现集中医疗废物处置问题,积极研究有效监管模式,2009年,东营市垦利县在全省率先建立“村收集、镇暂存、县交由专业公司集中处置”的村镇县医疗废物处置模式,2012年在全省推广。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与环保厅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玻璃药瓶的处置方式。2016年,将医疗废物处置列为重点监督内容,并纳入省政府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废物处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提高应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2016年3月8日,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案案发后,省卫生计生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和非法疫苗接种查处工作,先后组织6批次50余人次,对有非法经营疫苗线索的济南、淄博、聊城、菏泽等13个市、县(区)的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场调查和取证,并对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举办各种形式培训班,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水平。每年举办传染病防治监督人员培训班,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培训,编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汇编,为监督员提供学习资料。同时,组织师资到基层监督机构开展培训,让基层监督员和协管员也能掌握传染病防治监督技能。除课堂讲授外还组织监督员到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使其掌握血液透析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内容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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