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医改任务“清单” 多发病结核病等纳入分级诊疗试点
2016-07-19 10:24:27南方日报李秀婷查看次数:300
广东力争于今年底前成为综合医改试点省,并启动试点工作。18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全面梳理今年深化医改各项工作任务,透露了不少医改惠民举措。
严格控费
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广东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点》提出,2016年12月底前,争取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推动全省部属、省属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并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
广东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制订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抓紧设定全省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当地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
具体到各阶段任务,《要点》提出,2016年10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和10种典型单病种费用实施重点监控,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到2016年底前,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分级诊疗
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超30%
今年,广东要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要点》指出,在2016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要达到30%以上,并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将多发病、慢性病和结核病等纳入试点病种范围。
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分级诊疗的重要内容。《要点》提出,在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率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2016年底前,试点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分级诊疗真正落地需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要点》提出,广东将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启动62个县级人民医院设备装备建设以及300个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基层医疗机构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此外,还要完善配套政策,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和管理质量,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全民医保
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为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要点》要求,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0元,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使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要点》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研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还要求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
广东今年还将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要点》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此外,广东还将开展将住院前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工作。
药品保障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除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外,今年广东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为此,《要点》要求,要加快完善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制订出台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鼓励和引导跨区域联合采购,并按国家部署稳步推进“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
此外,广东还将稳步推进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积极推进药品谈判工作,并将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在药品价格方面,除强化药品价格监管外,广东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订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为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要点》提出,广东要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此外,还支持建立定点生产基地和小品种生产基地,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
人才培养
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5200名
为解决基层卫生人才不足的困境,《要点》提出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此外,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规定对4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及培训对象给予补助,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5200名(含中医住院医师)。
对于备受关注的儿科、产科、精神科、急诊科医生短缺的问题,《要点》也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的措施。其中,对于儿科医生培养,《要点》提出,要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适当向儿科专业倾斜,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此外,广东还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扩充产科、儿科、精神科病床,增加人员配置,医疗机构薪酬分配向儿科、产科、精神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倾斜,并加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力度。
严格控费
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广东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点》提出,2016年12月底前,争取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推动全省部属、省属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并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
广东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制订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抓紧设定全省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当地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
具体到各阶段任务,《要点》提出,2016年10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和10种典型单病种费用实施重点监控,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到2016年底前,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分级诊疗
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超30%
今年,广东要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要点》指出,在2016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要达到30%以上,并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将多发病、慢性病和结核病等纳入试点病种范围。
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分级诊疗的重要内容。《要点》提出,在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率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2016年底前,试点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分级诊疗真正落地需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要点》提出,广东将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启动62个县级人民医院设备装备建设以及300个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基层医疗机构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此外,还要完善配套政策,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和管理质量,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全民医保
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为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要点》要求,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0元,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使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要点》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研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还要求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
广东今年还将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要点》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此外,广东还将开展将住院前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工作。
药品保障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除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外,今年广东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为此,《要点》要求,要加快完善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制订出台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鼓励和引导跨区域联合采购,并按国家部署稳步推进“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
此外,广东还将稳步推进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积极推进药品谈判工作,并将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在药品价格方面,除强化药品价格监管外,广东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订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为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要点》提出,广东要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此外,还支持建立定点生产基地和小品种生产基地,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
人才培养
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5200名
为解决基层卫生人才不足的困境,《要点》提出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此外,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规定对4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及培训对象给予补助,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5200名(含中医住院医师)。
对于备受关注的儿科、产科、精神科、急诊科医生短缺的问题,《要点》也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的措施。其中,对于儿科医生培养,《要点》提出,要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适当向儿科专业倾斜,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此外,广东还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扩充产科、儿科、精神科病床,增加人员配置,医疗机构薪酬分配向儿科、产科、精神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倾斜,并加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