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等9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6-07-11 10:48:24国家卫计委佚名查看次数:386
一、相关背景
2013年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不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医疗纠纷数量、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均呈下降趋势,医疗秩序总体态势向好。近期,部分地方相继发生多起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保障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的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等9部门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主要内容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通过开展为期1年的严打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医疗秩序和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一是依法严厉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对伤医案件及时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快捕快诉;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应当依法监督纠正。人民法院及时审判,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惩处,判决结果依法公开。
二是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全国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地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为重点,开展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重点人群的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警医联动,提升现场快速处置涉医案件的能力。
三是巩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长效机制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着力突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法治化、常态化。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医疗投诉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不断扩大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着力加强急诊科等关键科室的能力建设,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质量,加强人文关怀。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工作。广泛宣传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感人事迹,宣传医改成效,引导患者形成合理预期和科学有序就医。建立涉医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预案;加强舆论引导,把握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正确舆论方向,及时研判和有效处置舆情,严肃新闻纪律,确保相关报道客观准确。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积极作用,引导形成健康的舆论环境和理性的社会心态。
三、工作要求
专项行动分为工作部署、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为期1年。通过以下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起重大伤医案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的案件要逐件督办和通报。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多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及时处置重大案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难点问题。
2013年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不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医疗纠纷数量、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均呈下降趋势,医疗秩序总体态势向好。近期,部分地方相继发生多起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保障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的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等9部门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主要内容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通过开展为期1年的严打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医疗秩序和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一是依法严厉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对伤医案件及时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快捕快诉;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应当依法监督纠正。人民法院及时审判,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惩处,判决结果依法公开。
二是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全国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地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为重点,开展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重点人群的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警医联动,提升现场快速处置涉医案件的能力。
三是巩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长效机制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着力突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法治化、常态化。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医疗投诉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不断扩大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着力加强急诊科等关键科室的能力建设,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质量,加强人文关怀。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工作。广泛宣传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感人事迹,宣传医改成效,引导患者形成合理预期和科学有序就医。建立涉医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预案;加强舆论引导,把握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正确舆论方向,及时研判和有效处置舆情,严肃新闻纪律,确保相关报道客观准确。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积极作用,引导形成健康的舆论环境和理性的社会心态。
三、工作要求
专项行动分为工作部署、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为期1年。通过以下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起重大伤医案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的案件要逐件督办和通报。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多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及时处置重大案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