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
2016-06-29 10:50:42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佚名查看次数:537
6月28日,厦门市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标志着厦门市将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1+X”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编办要求,厦门市确定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有关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市发改委物价执法工作、市商务局酒类专卖等部门执法工作纳入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在市市场监管局设立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调督查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市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
目前,厦门市已经初步开发建成了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综合执法平台目标实现了“六个统一”:统一执法事项受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事项“一口受理”;统一执法信息归集,实现各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信息的归集、分流、交换、抄告和共享;统一执法工作协作,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响应和联合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整体工作合力;统一案源线索管理,实现案源信息流转、研判的电子化、系统化;统一执法检查事项,通过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实现对同一商事主体的多部门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统一执法风险防控,实现综合执法任务执行的动态电子监察,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平台目前已开发设计了“五大模块”,即案源管理模块、抽查监管模块、联合执法模块、电子监察模块和综合查询模块,五个模块既互为补充,又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构建了综合执法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格局。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编办要求,厦门市确定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有关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市发改委物价执法工作、市商务局酒类专卖等部门执法工作纳入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在市市场监管局设立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调督查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市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
目前,厦门市已经初步开发建成了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综合执法平台目标实现了“六个统一”:统一执法事项受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事项“一口受理”;统一执法信息归集,实现各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信息的归集、分流、交换、抄告和共享;统一执法工作协作,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响应和联合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整体工作合力;统一案源线索管理,实现案源信息流转、研判的电子化、系统化;统一执法检查事项,通过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实现对同一商事主体的多部门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统一执法风险防控,实现综合执法任务执行的动态电子监察,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平台目前已开发设计了“五大模块”,即案源管理模块、抽查监管模块、联合执法模块、电子监察模块和综合查询模块,五个模块既互为补充,又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构建了综合执法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