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工会 本月30日前也能办理医疗互助保障
2016-06-09 11:55:12 厦门晚报王东城查看次数:602
昨日,市总工会发布消息称,本月30日之前,我市将为未达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集中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以上两类职工可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者社保证明,前往所在街(镇)职工服务中心(站)或工会联合会办理。
根据规定,小微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保障期内每人仅可参保一份36元保障计划,保障期从2016年7月1日0时始,至2017年6月30日24时止。据悉,参保职工最高可获市总工会41500元补助,同时省级工会也会给予相应配套补助。
以上两类职工可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者社保证明,前往所在街(镇)职工服务中心(站)或工会联合会办理。
根据规定,小微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保障期内每人仅可参保一份36元保障计划,保障期从2016年7月1日0时始,至2017年6月30日24时止。据悉,参保职工最高可获市总工会41500元补助,同时省级工会也会给予相应配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