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警示:提醒公众注射肉毒毒素风险
2016-06-03 16:31:42京华时报 佚名查看次数:37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公众注意不正当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可能引起的健康风险。
近期,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区、市)部分医院陆续收治了一批因在非医疗机构注射不明物质而紧急送治的患者,均有神经中毒的特点。患者入院前,曾为瘦脸、瘦腿等美容需求,在非医疗机构注射过“肉毒素”。
为此,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不当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症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药品生产和进口企业应指定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A型肉毒毒素制剂的经销商;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A型肉毒毒素制剂销售给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未经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销A型肉毒毒素制剂。
近期,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区、市)部分医院陆续收治了一批因在非医疗机构注射不明物质而紧急送治的患者,均有神经中毒的特点。患者入院前,曾为瘦脸、瘦腿等美容需求,在非医疗机构注射过“肉毒素”。
为此,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不当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症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药品生产和进口企业应指定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A型肉毒毒素制剂的经销商;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A型肉毒毒素制剂销售给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未经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销A型肉毒毒素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