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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华梅代表: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2016-05-03 11:53:50中国人大杂志 侯华梅查看次数:541
  当前,社会养老服务面临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养老服务机构不够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等困难和问题。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需求的必由之路,是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除了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人员素质以外,我认为还要从三个方面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首先,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确保老人基本生活需求。一要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二要认真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三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其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一要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根据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不断适应人口老龄化和传统养老模式转变的需要。二要加快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大农村福利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三要不断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专业管理,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示范性作用。

  第三,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要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二要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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