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2016-05-03 10:45:36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佚名查看次数:595
为进一步明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律管理,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编制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主体责任清单》主要是将《食品安全法》整理浓缩为43条主体责任,让餐饮服务单位能够更加方便直观的了解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树立法制观念。并通过列明主体责任清单,让餐饮服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更加明晰自身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树立责任意识。同时还列明了经营者如未尽到主体责任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使经营者认识到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促使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厦门局结合许可审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等工作,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印发了3000多册,督促从业人员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主体责任清单》主要是将《食品安全法》整理浓缩为43条主体责任,让餐饮服务单位能够更加方便直观的了解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树立法制观念。并通过列明主体责任清单,让餐饮服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更加明晰自身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树立责任意识。同时还列明了经营者如未尽到主体责任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使经营者认识到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促使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厦门局结合许可审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等工作,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印发了3000多册,督促从业人员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