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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取消药品加成可同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2016-04-27 10:43:58新京报沙璐查看次数:459
  今日公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下称任务),要求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任务要求,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

  任务还要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落实。据了解,今年将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00个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
  在2016年卫生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曾表示,今年,北京将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推广工作,实行药品“零加成”。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表示,实行药品“零加成”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用药量。北京目前已经在5家医院进行推广,由于药品在医院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如果取消之前15%的加成,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医院收入,一般地方政府会进行补助或进行政策性的调整。
  对于试点地区,周子君认为,卫生部应该已经对试点进行评估,如果评估效果好是顺利成章。但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西部一些城市的补助是否能跟上,这看政府如何处理。
  周子君表示,如果根据要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同步推进,即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取消加成的影响就会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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