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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可重新申请鉴定

2016-04-27 09:34:41 厦门日报汪长福查看次数:695
  昨日上午,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的刁玫、危夏玲两位律师接听市长专线,解答市民关于医疗纠纷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一位陈姓市民拨打市长专线968123诉说,他们家女儿因为手术问题与医院产生纠纷,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过程中碰到一些疑惑。律师认真倾听市民的讲述后认为,该市民的维权程序是正确的,同时提醒该市民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律师表示,市民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可以先和医院方面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再依法起诉至法院,如果市民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要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寻衅滋事等“医闹”行为的话,是非常不明智的,还将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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