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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斥资3千万建桥仅打桩 官方称符合程序

2013-02-01 09:18:09新京报admin查看次数:833

1月14日下午,深圳湾,烂尾工程突兀地戳在海里。图/CFP

      在不久前结束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大声质疑:“几千万元花了,就打了几根桩,当这是老百姓家搭鸡窝吗?”按照2009年完成的工程招标方案,这座本来应该在2012年底完工、可供深圳市民欣赏海景、远眺香港的美丽栈桥,直到现在仍然只是几根孤零零伫立在海湾中的巨大桥桩。而这一切,据称都是“符合程序”的。据新华社

      开工发现不妥两次停工

      “建设一座观海桥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我很期待,计划用镜头记录这个美好工程。可拍了几个月,发现工程突然停工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根本没一个说法。”李毅说。

      在遭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社会舆论强烈批评多日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1月29日就深圳湾滨海休闲带南北观海栈桥建设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首次回应:承认总投资近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论证不足等问题”,先后两次停工。

      据该署副署长刘志达介绍,2008年和2009年,栈桥工程项目分别通过了整体设计和桥梁专项设计的两次专家论证会,形成了现有的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据此完成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然而,在2010年3月开始桥梁工程建设后,却在当年5月和2012年9月两次停工,“现在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到底这个投资近3000万元的重大工程项目因工期拖延、合同变更而造成了多大损失,备受关注。

      “符合程序”一说遭质疑

      在要求加强对政府投资行为监管力度的同时,有关人士还对栈桥事件背后显现的“自己批准、自己叫停”的决策程序是否得当,提出质疑。

      对此,刘志达承认“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论证不足等问题”,但他表示,整个工程的进展符合相关程序,经过专家论证和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第一次调整优化后的设计方案也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审批同意,建工署负责的是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准备工作。”他说。

      在很多代表和委员看来,“符合程序”并不意味着不当决策就有了“挡箭牌”,恰恰是这种“符合程序”的观念背后潜藏着更深层次的隐忧:在栈桥建设过程中,不论是最初的规划、设计、论证,还是做出暂缓施工决定、重新审批方案,都是政府部门“内在循环”的过程,“决策反复”的合法性、合规性都存疑,而这种“闭门决策”恰恰仍是当前许多政府部门最为习惯的工作思路,这也就使得备受代表质疑的“浪费决策”、“低效决策”难以根除。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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