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计算变复杂 先算“阶梯”再“峰谷”
申请峰谷分时电价后如何算电费——
导报讯 (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徐福兴)自7月1日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对于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客户,电费计算将变得比较复杂。昨天,厦门电业局对此作了详细解释说明。
对于申请峰谷分时电价后电费计算方式,电业人员介绍了计算原则——— 先算“阶梯”、后算“峰谷”,也就是说,先按各档电价标准计算各档电量的电费,然后按高峰加价标准计算峰电量增加的电费,按低谷降价标准计算谷电量减少的电费,三者之和即为客户的总电费。
电业人员举例说,一个家庭某月总电量为480度,其中高峰电量400度,低谷电量80度,则电费应当这样计算:
第一档电费=200×0.4983=99.66元;第二档电费=200×0.5483=109.66元;第三档电费=80×0.7983=63.86元;
高峰增加电费=400×0.03=12.00元;低谷减少电费=80×(-0.2)=-16.00元;
合计电费=99.66+109.66+63.86+12+(-16)=269.18元。
此外,根据规定,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可以申请分户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的可以选择执行合表电价。那么具体如何办理呢?
电业人员说,对于仅有一个房产证明的用电户,当具备分户分表条件时,有3种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分户:(一)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且户籍上所有人口只有一个用电户号的;(二)居民合建住房;(三)自建房分家。
用电客户可携带房产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到供电单位申请用电分户,其中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只能分立两个用电户;不具备用电分户条件的可以选择执行合表电价。
但是从阶梯电价与合表电价的比价关系测算,只有当家庭每月的电量均达到415度时,选择执行合表电价才合算,因此,对于这样的家庭是否选择执行合表电价应充分评估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