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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75种傍名牌山寨药

2011-08-17 10:19:35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316

京都念慈堂、强力皮康王等都被下架

  海峡名医网讯  “京都念菴堂蜜炼川贝枇杷膏(江西国光药业有限公司)”、“第九代蚁力神(香港金龙生物有限公司)”、“强力皮康王(逸夫(集团)香港制药有限公司)”……这些全是傍名牌山寨药,被查出为“非药品冒充药品”。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辖区132家基层医疗机构,对违法违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21起,其中立案7起。责令下架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75种345瓶(盒)。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检查中,75种“非药品冒充药品”被责令下架,这其中不乏常见药品品种。如化身为“京都念慈堂蜜炼川贝枇杷膏”、“京都念菴堂蜜炼川贝枇杷膏”的两款枇杷膏,分别为两家公司生产,和大家熟悉的“京都念慈菴”无论在包装、品名上都十分相似,不注意很难分清。在工作人员提醒下,记者才发现,正品“念慈菴”的包装盒右上方有明显的OTC标识,即“国药准字”标识,而冒牌货包装盒同一个位置印的仅是“GMP认证企业”。

  记者发现,山寨药鱼目混珠的伎俩还真不少:有的包装酷似、有的商品名称音同字不同。“食字号”的金银花冲剂、下火王冲剂、排毒养颜胶囊之类的,这些都仅仅是保健食品,而非药品。此外,将“软膏”、“乳膏”等换着使用,比如,正版的是软膏,而山寨版的则变成了乳膏。

  “非药品没有治病的功效,消费者如果把非药品当药品使用,不仅经济上遭受损失,更容易贻误病情。”监督人员介绍,这些山寨药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外包装都与“国药准字”的正牌药品酷似,有服用方法、说明书。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山寨药多是“食”字号(食品)、“消”字号(消毒卫生用品)以及“健”字号产品(保健用品)。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一定要认准“药准字号”。

(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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