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厦门新闻 >> 查看内容

我省“问题淡菜”来自浙江苍南

2011-06-04 08:39:59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948

   本报福州讯  5月25日至30日,宁德市发生部分消费者食用紫贻贝(淡菜的一种)中毒事件,共接收168位疑似食用淡菜中毒者入院治疗,其中霞浦县122人、福鼎市46人。昨日,省食安办消息称,目前中毒者已全部出院。

   5月31日后未发现新增病例

   省食安办表示,中毒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做好患者救治工作,查明原因并加强防控措施。宁德市政府紧急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Ш级应急预案。省食安办会同省卫生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工商局派员赴宁德实地调查情况并指导处置。中毒症状主要是呕吐和腹泻,至5月31日所有患者全部治愈出院。5月31日后未发现新增病例。省卫生厅组织的专家组综合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认定此次事件为腹泻性贝毒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据调查,造成食物中毒的紫贻贝来自浙江省苍南水产品批发市场。

   闽主要养殖区贻贝质量总体较好

   据省海洋与渔业厅5月27日-6月2日监测结果显示,全省主要养殖海区贻贝质量总体较好,福清、平潭、东山、漳浦、霞浦等海区养殖贻贝未检出贝毒,仅在连江县黄岐镇大建村12亩养殖区的紫贻贝检出少量麻痹性贝类毒素,福鼎沙埕镇小白露村1500亩养殖区的紫贻贝检出微量腹泻性贝类毒素,经调查核实上述两个海区紫贻贝产品规格偏小均未起捕上市。连江县其他养殖区的贻贝均未检出贝类毒素。

   此外,省海洋与渔业厅于5月31日和6月2日分别对连江县黄岐镇大建村、福鼎沙埕镇小白露村两个紫贻贝养殖区实施关闭,暂停紫贻贝起捕上市,省、市、县渔业执法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紫贻贝流入市场。

   将继续开展贝类安全监测抽检

   省食安办表示,下阶段,我省将继续在全省沿海组织开展贝类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对检出贝类产品毒素超标的养殖海区实行禁止起捕上市措施,各地有关部门加强水产品市场监管,落实水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等制度,对省外进入的紫贻贝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防止问题产区产品流入,防止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775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