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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4项食品安全新国标 甲醛等禁用于食品

2011-05-16 09:55:51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86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酒店厨房查看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电 卫生部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新国标出台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

   新标准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等;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食品用香料分类、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等。

   食品的商品名称禁误导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修订后的标准强调了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同时,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也不应具有暗示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食品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所使用的商品名称不应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示规定,规定了食品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标示要求,增加了推荐标示可能对人体致敏物质的要求。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公布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对现有标准中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等指标,调整了其他真菌毒素指标覆盖的食品范围。

   蜂蜜设置蔗糖等限量

   《蜂蜜》明确了蜜源要求,设置了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等限量,增加了嗜渗酵母计数等规定,蜂蜜中的污染物、兽药残留等直接引用相关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规定。

   【同步新闻】

   农业部将整治生鲜乳
   防止三聚氰胺等死灰复燃

   中新社电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近日将依法深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全面实施生鲜乳监督抽检、进货查验、违法查处制度,突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严防三聚氰胺等问题死灰复燃。

   全国奶站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经过认真摸底排查,严格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对从事生鲜乳收购的奶站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人次,全面核查生鲜乳收购证和准运证核发情况、卫生设施达标情况、购销和检测记录以及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目前,全国生鲜乳收购站总数较整顿前下降了34%,减少了6890个,经登记注册的13503个奶站全部实行持证收购,设施条件基本健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厦门行动】

   市卫生局发布首批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抽验结果
   个别粥店油条铝含量超标近3倍

   本报讯 (记者 应洁 通讯员 林赐文 卢家珍)4月底以来,我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各区卫生监督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服务单位严格监管并对消费环节重点食品进行监督抽验。

   首期监督抽验的单位覆盖各星级酒店、酒楼、快餐店、小吃店、超市、饮品店等各类型的4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首批抽样品种包括熟食卤肉、现榨果汁、腌渍蔬菜、发酵面制品、辣椒酱料、油炸食品、食品用纸质容器等共7个高风险和容易发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品种。

   根据检测结果,熟食卤肉、现榨果汁、腌渍蔬菜、发酵面制品、辣椒酱料、食品用纸质容器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但在部分餐饮店采集的油条中,检测发现油条中的铝含量超过国家食品的限量标准。卫生监督部门当场查封尚未制售的油条,并依法对发现有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查处。

   市卫生监督所曾到位于大同街道新安路的“古雷扇贝粥店”,对其所销售的油条进行采样抽检。抽检结果显示,该店油条样品的铝含量为398mg/kg?熏 而国家标准要求,食品中铝含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也就是说,这家的油条铝含量超出标准近3倍。在同安大同街道城西育新路一家名叫“高之山排骨粥店”,检查人员也发现类似情况。

   我市食品用纸容器未加“增白剂”
   市质监局通报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情况

   本报讯 (记者 陈泥)我市质监部门近日检查了10家食品用塑料和纸包装容器获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食品包装容器生产是否违规使用荧光增白剂原料加工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包装容器,并抽检了10个批次产品。检验结果表明,我市食品纸包装容器生产未使用荧光增白剂。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我市质监系统从4月底开始对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拉网式检查,并针对媒体报道的敏感产品和重要消费品开展了一系列检查和抽检。昨天,质监部门也公布了相关产品的抽检情况。

   截至昨日下午,全市质监系统共检查了1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75家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抽检112批次产品。其中,针对媒体报道的个别馒头生产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加工原料等现象,市质监部门检查了我市8家生产馒头、包子等面制品的企业,并抽取检验11个样品。经检查,大部分企业能按要求做到索票索证、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与养猪场签订合同回收过期食品等工作,未发现违规使用添加剂行为。产品经检验,也未发现含非法添加剂。

   市质监部门还检查了腐竹、果蔬罐头、蜜饯、炒货食品、黄酒、白酒、酱类、糕点、酱腌菜、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原料采购验证未到位、管理上存在漏洞等问题。在对一批待出厂的鲮鱼食品的抽检中,质监部门检出微量隐色孔雀石绿。经初步调查,排除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孔雀石绿的可能性,系采购受污染的鲮鱼原料所致。目前,质监部门已采取措施,控制了所有鲮鱼原材料和产品,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

   我市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质监局已举办了3场动员部署会,督促我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关键岗位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要求企业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追溯记录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情况自查;同时要求企业将本单位的添加剂使用信息与省质监局“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对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情况立即整改,并将比对结果和整改情况报送质监部门备查。社会群众、企业员工、行业内人士若了解有关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内幕,也可拨打市质监局投诉举报电话1236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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