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不拒乞丐拾荒者,温馨的雅量?
据2月10日新华网报道,文化部、财政部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全国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杭州市图书馆2003年起就开始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图书馆对这些特殊读者的惟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
“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杭州市图书馆馆长楮树青两年前的这句话在新浪微博上被转发上万多次,并引起热评。不少博友称赞这位馆长有北大遗风,被感动的网民把杭州图书馆称为“史上最温暖图书馆”。(厦门日报综合报道)
正方>>>
“普遍服务”应成为
一切公用事业基本理念
图书馆作为公用事业的一部分,理所当然应该把“普遍服务”作为其基本宗旨,既然是向读者免费开放,就应该是向“所有读者”免费开放,而不应当以其穿着是否体面、脸面是否洁净、职业是否高贵而区别对待。杭州市图书馆遵循了一切公用事业理应坚守的基本理念。
“普遍服务”应成为一切公用事业的基本理念,这既是公用事业的本质所在,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对此,我们不仅要实现理念上的彻底更新,更要将其上升为公用事业的法律义务。在所有公用事业领域实行“普遍服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措施,不容忽视。 (李克杰)
尊重众生平等才是真的进入成熟社会
很多城市不约而同地制定了吸纳精英人才、排斥低端人群的社会政策,以地方法规的刚性姿态表达了一个城市的价值取向。禁乞、要求市民不得向行乞者施舍等等规定,堂皇出炉。直到目前,很少有城市作认真的反省,遑论具体的做法。
杭州市图书馆如此善意的举动,对每一座城市,都该是一种唤醒。城市应该给予底层人群更多的善意,应该能有听任乞丐和拾荒者穿堂而过的雅量。正如微博博友所言:尊重众生平等,才是真的进入成熟社会。但愿这样的“成熟”城市会多起来。(胡印斌)
反方>>>
负面效应,谁来监管?
图书馆是提供给国民学习的地方。如果不为学习,仅为御寒,衣衫褴褛的乞丐也“有权”进入,那么,它的负面效应,谁来监管?本来属于民政部门的问题,为什么非要图书馆来解决?任何事情,都有个度!“权力”不应成为噱头和借口。(陈辞)
自降身份和品位之嫌
图书馆被视为一个承载高雅文化的场合,高雅的图书馆应有自己的规矩和制度。假如图书馆连乞丐也来者不拒,还真是有自降身份和品位之嫌,会不会破坏公共图书馆的正常阅读秩序,更是令人担忧。(布衣)